“育·廉”小课堂 / 第1讲
为进一步强化普规普纪教育,提高教育集团全体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现特开设《“育·廉”小课堂》专栏,持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下是本期内容。
“五小”行为之“收点小红包” 详解
1.“收点小红包” 廉洁从业承诺
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送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单位或个人的红包礼金、购物卡、礼品卡、有价证券、名贵土特产品、茶叶、烟酒等财物及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
2.“收点小红包”行为特征
送礼人
(1)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2)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
(3)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任何形式
红包、购物卡、礼品卡、有价证券、名贵土特产品、茶叶、烟酒等礼品礼金
任何名义
看望、慰问、人情往来等
划重点
凡涉及上述特征收送行为,无论何时何地请高度警惕!
3.“收点小红包”行为党纪条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划重点
依据《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收受行为无论涉及数额大小,一律给予警告以上的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或者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
内容 | 纪检监察室
编辑 | 综合管理部